关于第62批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7-04

关于第62批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和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材料

1. 博士后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点击“基金申报/审核”并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出站申请系统相同),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并提交。

2.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申报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填写并签字(不得使用人名章),并加盖院系公章。

3. 网上下载《专家推荐意见表》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并签字(不得使用人名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 《申请书》原件和《专家推荐意见表》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A4纸左侧装订),《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单独装订。

二、  申报方式与时间

1. 提交纸质材料前,必须确认“中国博士后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的信息已上传并提交(上传和提交是两步操作)。

2. 博士后将申报材料交到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交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人事处109)。

3. 院系将纸质材料递交到学校时间:9月6日(周三)和9月7日(周四)

三、  特别说明

1. 进站时间在一年半以上的或在站期间已获得过博士后基金的博士后不能申请面上资助。

2. 在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在资助经费拨付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的资助经费将退回中国博士科学基金会。

3. 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进站时间和预计出站时间必须按报到日期和工作证有效期填写。

5. 外籍博士后也可以申报;企业博士后直接从企业申报。

6. 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7. 入选国家资助项目的派出人员不可申请面上资助。

8.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9. 为帮助大家顺利申请基金,校博管办将于2017年7月10日(周一)19:00-21:00在主楼报告厅(后厅)举办博士后基金申请讲座(详见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通知)。

请各位博士后认真对待并高度重视,申请资助的项目一定要有创新性,这点在基金评审中占有较大权重。预祝大家申请成功!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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