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第二批)获选结果的通知

2016-08-16

 

附 件:1、2016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第二批获选结果.zip

 

            博管办[2016]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精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过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选拔,最终确定了2016年度学术交流项目(第二批)的获选者(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博管办[2013]77号),学术交流项目资助获选者每人3万元,用于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并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配合获选人员做好后续工作。


    附件: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第二批)获选人员名单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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