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1-10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全国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清华大学对入选“博新计划”人员予以配套资助,每人两年10万元。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尚未派遣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1周岁(即:1985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的可以申报)。

(四)“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7年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二)”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7年3月9日前邮寄至申请院系。通讯地址请咨询申报院系,各院系联系方式见“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概况—流动站”栏目。

(四)院系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院系审核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书第五项设站单位意见处由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填写本单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与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2册)一并于2017年3月10日交到校博管办,汇总表电子版发到博管办邮箱。

 

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转发给每一位博士生导师,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1.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docx

             2.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docx

             3.“博新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校博管办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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