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3批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和第11批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03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和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申报材料
面上资助
1. 博士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用户名和密码与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出站申请系统相同),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并提交。
2.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须与网上一致),申报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填写并签字(不得使用人名章),并加盖院系公章。
3. 从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专家推荐意见表》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并签字(不得使用人名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 《申请书》原件和《专家推荐意见表》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A4纸左侧装订),《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单独装订。
特别资助
1. 博士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并提交。
2.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两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须与网上一致),申报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填写并签字(不得使用人名章),并加盖院系公章。
3. 提交2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A4纸左侧装订)。
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面上资助
1. 提交纸质材料前,必须确认“中国博士后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的信息已上传并提交(上传和提交是两步操作)。
2. 各单位收齐申报材料,与单位汇总表一起交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工字厅人事处109)
3. 院系将纸质材料递交到学校时间:2018年2月26日(周一)和2月27日(周二)
(二)特别资助
1. 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专家评议,择优推荐。推荐人选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不足10人的,推荐1人,具体推荐名额参见《各单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各单位申报人数一般不应超过分配的名额。
2. 各单位收齐申报材料,与单位汇总表一起交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工字厅人事处109)
3. 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3月9日(周四)
特别说明
1. 进站时间在一年半以上的或已获得过博士后基金的博士后不能申请本次面上资助。
2. 进站未满4个月的或已获得过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不能申请本次特别资助。
3. 在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在资助经费拨付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的资助经费将退回中国博士科学基金会。
4. 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5. 进站时间和预计出站时间必须按照工作证有效期填写。
6. 外籍博士后也可以申报;企业博士后直接从企业申报。
7. 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8. 入选国家资助项目的派出人员不可申请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不可申请特别资助。
9.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请大家仔细阅读。
10. 为帮助大家顺利申请基金,校博管办和校博士后联谊会将于2018年1月18日(周四)19:00-21:00在主楼报告厅(后厅)举办博士后基金申请讲座(详见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通知)。
请各位博士后认真对待并高度重视,申请资助的项目一定要有创新性,这点在基金评审中占有较大权重。预祝大家申请成功!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