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第二批)获选结果的通知
2018-08-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精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过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选拔,最终确定了2018年度学术交流项目(第二批)的获选者(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博管办[2013]77号),学术交流项目资助获选者每人3万元,用于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并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配合获选人员做好后续工作。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