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5批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和第12批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1-18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2019年博士后基金加大了资助力度,进行了一些调整,其中,面上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特别资助(站中)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 面上资助
1. 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2. 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二) 特别资助(站中)
1. 进站满4个月,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2. 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 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 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 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 由院系择优推荐。
二、 申报材料
(一) 面上资助
1. 博士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与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出站申请系统相同),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并提交。
2. 在线打印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一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须与网上一致,A4纸左侧装订),申报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填写并签字(不得使用人名章),并加盖院系公章。
(二) 特别资助(站中)
1. 博士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并提交。
2. 在线打印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2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须与网上一致),设站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填写并签字(不得使用人名章),并加盖院系公章。
3. 提交2套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包括: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按顺序将《申请书》与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装订成一册(A4纸左侧装订),共2份。
三、 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面上资助
1. 提交纸质材料前,必须确认“中国博士后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的信息已上传并提交(上传和提交是两步操作)。
2. 各单位收齐申报材料,与单位汇总表一起交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工字厅人事处106)。
3. 院系将纸质材料递交到学校时间:2019年2月25日(周一)。
(二)特别资助(站中)
1. 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专家评议,择优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优秀留学回国人才;院系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2. 推荐人选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不足10人的,推荐1人,具体推荐名额参见《各单位名额分配表》,各单位申报人数一般不应超过分配的名额。
3. 各单位收齐申报材料,与单位汇总表一起交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工字厅人事处106)。
4. 院系将纸质材料递交到学校时间:2018年3月7日(周四)
四、 特别说明
1. 进站时间和预计出站时间必须按照工作证有效期填写。
2. 在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在资助经费拨付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的资助经费将退回中国博士科学基金会。
3. 《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4. 外籍博士后也可以申报;企业博士后直接从企业申报。
5. 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6. 入选国家资助项目的派出人员(派出项目、中德交流、香江学者)不可申请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站中),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不可申请特别资助(站中)。
7.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请各位博士后仔细阅读,特别是评审指标部分。
请各位博士后认真对待并高度重视,申请资助的项目一定要有创新性,这点在基金评审中占有较大权重。预祝大家申请成功!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