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通知
2020-01-15
2020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开展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含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对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申请人身份 | 资助经费 | 项目时间 | 资助人数 |
引进项目 | 拟进站或新进站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 | 国家资助40万元 + 学校资助20万元 | 2年 | 400人 |
派出项目 | 在站博士后 (学校要求) | 2年清华博士后薪酬+国家资助30万元+外方资助 | 2年(清华在站)+1年(外方单位)
(总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 | 120人 |
学术交流项目 | 在站博士后 (学校要求) | 国家资助2万元 (“水木学者”入选者和二期博士后学校额外资助1万元) | 150人 | |
香江学者计划 | 在站博士后 (学校要求) | 2年清华博士后薪酬+国家资助36万元+港方资助36万元港币 | 2年(清华在站)+2年(港方单位)
(总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 | 60人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在站博士后 (学校要求) | 2年清华博士后薪酬+国家资助30万元+澳方资助36万元澳门元 | 2年(清华在站)+2年(澳方单位)
(总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 | 30人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在站博士后 (学校要求) | 2年清华博士后薪酬+国家资助30万元+德方资助1500欧元/月 | 2年(清华在站)+2年(德方单位)
(总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 | 45人 |
二、申请条件
项目名称 | 主要申请条件(其他条件见附件《指南》) |
引进项目 |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2.博士毕业学校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为世界排名前100名(最新ARWU, QS, U.S.News, Times排名);一带一路国家申请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推荐的在德获博士学位人员;注:世界排名前30高校(申报系统已列出)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不需参加评审(共100人) 3.进站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 4.入选清华大学 “水木学者”计划人员可同时申请本项目(如同时入选,待遇就高) |
派出项目 | 1.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2. 国(境)外接收单位为世界排名前100名或申报学科属优势学科的高校(最新ARWU, QS, U.S.News, Times排名)、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 3. 国(境)外接收单位须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
学术交流项目 | 1. 在站博士后 2. 已收到将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一作,本人为二作) 3. 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可先参会,后报销) 4. 博新计划入选者不能申报 |
香江学者计划 | 1.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2. 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1.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2. 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详见附件《指南》) |
中德博士后 交流项目 | 1.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2. 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
三、时间安排
项目名称 | 申报时间 | 院系提交截止时间 | 结果公布时间 |
引进项目 | 1月15日-9月15日
| 3月11日、9月11日 (世界TOP30高校的申请者,随时提交) | 5月、10月 (世界TOP30高校的申请者,学校在国家系统查询到结果后通知院系,先到先得,直接资助) |
派出项目 | 1月15日-3月15日 | 3月11日 | 5月下旬 |
学术交流项目 | 1月15日-10月31日 | 随时申报 | 4月、7月、11月 (申报系统会议目录所列会议,先到先得,直接资助) |
香江学者计划 | 1月底-3月15日 | 3月11日 | 第一轮结果:5月下旬 终选结果:7月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1月底-3月15日 | 3月11日 | 第一轮结果:5月下旬 终选结果:7月 |
中德博士后 | 3月1日-4月25日 | 4月23日 | 7月 |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指南》),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所在院系(拟进站人员报送申请院系)。
2.院系审核、推荐
院系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申报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与1份申请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学校。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1. 引进项目,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不包含在站、已出站和已退站)博士毕业生,可以登录申报系统,优先选择“遴选方式一(申请-备案)”进行提交。
2. 上述项目(除学术交流项目外)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需报送1份。申报材料需合订成册,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还须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刻录光盘1份。各院系应于相应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逾期不再受理。
3. 申请人可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但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4. 引进项目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 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查验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六、联系方式
见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概况-院系联系方式
(http://postdoctor.tsinghua.edu.cn/column/ldz_)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附件:2020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清华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