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1-30

2022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申报系统将于2月10日正式开通,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学校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用于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22年引进项目全国计划资助50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全部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人不能为中外合作办学博士)。

3.申请人一般应为在国内没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或新近进站人员。新近进站人员在国内的累计博士后在站时间应未满6个月(截至本人申请材料网上提交之日)。

4.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5.申请人自主联系拟申请院系,并获得院系正式推荐。

6.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7.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8.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9.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0.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1. 入选清华大学“水木学者”计划人员可同时申请引进项目(如同时入选,享有两项称号,待遇不叠加)。

三、申报时间

2月10日-9月30日。

四、申报及遴选方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院系审核、推荐

各院系须在项目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150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100人、外籍博士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获选结果拟于5月、10月公布。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150人。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1. “引进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开展研究工作,需由获选人员所在院系向学校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 获选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3. 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应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4. 如获选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学校将剩余经费退回拨款账户。

5. 获选人员完成引进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六、联系方式

院系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概况-院系联系方式

https://postdoctor.tsinghua.edu.cn/column/ldz_

学校联系方式:

博士后办公室 95712734

邮箱:qhbsh@tsinghua.edu.cn

全国博管办联系方式:

董亚楠   010-62335015

邮箱:boguanhu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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