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2-16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开始实施,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2023年度“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诚邀青年英才依托清华大学高水平科研平台积极申报!

一、 支持政策

1.        国家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资助期为2年。

2.        获选人员进站后享受学校提供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子女入学、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

3.        院系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可根据获选人员综合情况给予额外配套资助。

4.        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

5.        未进站的获选人员,经院系推荐申报,可入选清华大学“水木学者”。

二、 申报条件与申请材料

清华大学对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与国家要求相同,详见附件通知。

三、 申报流程

1.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生成申请书。

2.    申请人将申请书发给合作导师审核并请合作导师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3.    申请人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系统提交时间:2月15日—3月15日

4.    院系在线审核,审核时间:3月16日—3月20日

5.    学校在线审核,审核时间:3月16日—3月22日

四、 联系方式

各院系联系方式见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概况栏目。(https://postdoctor.tsinghua.edu.cn/column/ldz_)

 

详情参见附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215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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