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届“清华大学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2025-04-0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以下简称全国大赛)要求(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home),现就组织参加第三届“清华大学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清华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参赛
清华大学作为博士后设站单位,将单独组队参加全国大赛。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人员于4月20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全国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清华自主招收的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他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清华自主招收的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4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赛道设置
设置赛道7个: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
四、报名审核
根据参赛报名情况,清华大赛组委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需通过清华大学博士后信息系统对项目团队中的清华大学自主招收博士后身份进行核验)。
审核确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1日
五、比赛
比赛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评审方式,评委以行业专家、创投专家为主。
比赛时间: 2025年6中下旬。
六、奖励政策
(一)对获胜项目颁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
(二)给予获奖项目奖金激励并颁发证书。
(三)清华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组委会联系人:邓芳 王洪飞
联系方式:18513612109;dengfang@tsinghua.org.cn
清华大学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
清华校友总会博士后分会
清华大学博士后联谊会
2025年3月25日